中國殯葬新規實施 明定農村有條件開放土葬
(中央社台北31日電)中國多年來雖強力推動火葬,但傳統土葬在農村未能全面禁絕,不時造成官民衝突。
中國30日起實施新修訂的 ,包括不全面禁止土葬,在偏遠且不具備火葬條件的鄉村等條件下,可允許依規範土葬。
綜合香港01及中國媒體報導,新修訂條例也同時推行更節約用地的海葬、樹葬、花葬、草坪葬等 。
報導指出,新版條例規定在偏遠山區、丘陵地帶、人口稀少且不具備火葬條件的鄉村,以及少數民族聚居區,可允許土葬,不用強制火化。
然而須符合4項規定,一是必須葬於村內的公益性墓地或集中安葬區,不能任意安葬。
二是不得葬於永久農田、耕地、水源保護區、鐵路公路兩側和景區等禁葬區;三是遺體必須深埋,且不留墳頭(墓塚)、不以水泥硬化地面、不立高大墓碑;四是不得闢建宗族墓、活人墓、豪華墓,杜絕鋪張浪費。
新條例規定,實施火葬的地區鼓勵和引導骨灰海葬、樹葬、花葬、草坪葬等安葬方式。
而在此之前,上海、北京及雲南大理就對海葬等方式提供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4萬元)至8000元不等的補貼。
此外,新條例並強化殯葬業的公益屬性,明確規定殯葬業不屬於營利性行業。
新條例實施後新建的殯葬服務機構,原則上由政府主辦,且均屬非營利性質,基本服務收費 。
至於額外的花圈、高檔壽衣、特殊禮儀等服務價目實施 ,一律明碼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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