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把《苹果》列为「受禁组织」 同日以售《黎智英传》涉煽动而拘捕书店人士

港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生效两周年和修订《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之际,同步动用两条国安法例,既藉《国安法》剔除《苹果日报》三家公司的注册,又引用俗称23条的《国安条例》去拘捕出售该报创办人黎智英传记的书店负责人和员工,指他们售卖的,是具煽动意图刊物。
评论认为事态严重,指港人除失去看书自由外,港府更可能借此检取独立书店客户名单,找出思想还未完全服从官方者的名单。
原文链接: RFI华语

港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生效两周年和修订《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之际,同步动用两条国安法例,既藉《国安法》剔除《苹果日报》三家公司的注册,又引用俗称23条的《国安条例》去拘捕出售该报创办人黎智英传记的书店负责人和员工,指他们售卖的,是具煽动意图刊物。
评论认为事态严重,指港人除失去看书自由外,港府更可能借此检取独立书店客户名单,找出思想还未完全服从官方者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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