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團結促進法引議 中共統戰部長仍稱扎實推動
(中央社台北22日電)在中國全國人大12日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引起外界側目下,中共中央統戰部長李干杰日前在雲南調研時說,要扎實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宣傳實施,促進中國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 新華社報導,李干杰18至21日在雲南省昆明市、玉溪市及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等地,除走訪宗教活動場所及佛學院及主持召開座談會外,並在參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題教育館」及多民族混居村寨時,作上述表示。 根據報導,李干杰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題教育館」內,聽取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教育工作介紹。並在多民族混居村寨調研少數民族群眾的生產、生活及「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情況。 李干杰表示,要扎實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宣傳實施,講好「中華民族共同體」故事,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 李干杰並針對宗教工作說,宗教工作幹部和相關人員要學深悟透中共總書記習近平關於宗教工作的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吃準、吃透」核心要義和實踐要求,堅決扛起「宗教工作政治責任」。 他並強調,中國各地要引導信教群眾「增強法治意識」,自覺「抵禦非法宗教活動」。同時要持續治理宗教領域亂象,並鍛造「忠誠乾淨擔當」的宗教工作幹部隊伍,推動宗教界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能力和水平」。 透過 Google News 追蹤中央社 中國這項新出爐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明確規定,「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也就是向各個少數民族推廣漢語普通話,以及官方規範的簡體漢字。 這項法律還明定,「推動學前兒童學會普通話、完成義務教育的青少年能夠基本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在公共場合需要同時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時,應當在位置、順序等方面突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編輯:邱國強/唐佩君)11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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